通知公告
19
2024.09

作者:

编辑:
彭辉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鼓励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公共体育、专业必修课获得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优异,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为≥5.5

(四)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 2010 233 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 40%。截止到申报时间前,所有课程学习成绩无挂科记录。

二、综合成绩组成

以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初选名单。推免研究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项目附加分绩点组成。

三、奖励加分及优选条件

(一)学院鼓励学生参加竞赛、科创等活动,并对其所获得的成果实行奖励加分,加分类别包括: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和公益成果类。

(二)奖励加分总分的上限设置不得超过 0.4 分,每种类别加分累计的上限设置不超过 0.2 分,奖励分值按“新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竞赛获奖、论文等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的 8 31 日。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满足申请资格的学生可以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学生本人在学院截止日期前提出推免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奖励加分学生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及公益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需要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需要时公开答辩)的,不纳入奖励加分计算体系。

(三)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学分绩点+奖励加分)进行排序,确定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并予以为期 3 天的公示。公示 3 天无异议后, 将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四)学院师生若对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异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与学院签订相关承诺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的,依次递补。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确定推免研究生录取名单,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关于校际互推

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研究生资格、水平不低于重庆大学的高校,积极进行校际互推。

六、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七、推免工作组织

(一)成立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并制定学院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研究并解决推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毕业年级辅导员、实验室负责人与本科教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院长任组长。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加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

专家审核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组成。

八、推免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核定的推免计划指标数,首先提取50%指标按专业学生数比值分配到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专业。其余指标由两个专业进入初选名单的同学公开公平综合竞争,择优推荐。指标分配以当年为准。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新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一、竞赛成果类



学院认可的各类竞赛(Ⅰ类)

1.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与交叉建模竞赛

2.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

3.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备注:全国邀请赛、亚洲区域赛)

4.微软“创新杯”(Imagine Cup)全球学生大赛

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竞赛

6.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7.中国机器人大赛

8.ROBOCON机器人大赛

9.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10.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

11.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2.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3.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大赛

14.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

15.模拟联合国大赛(中国)

16.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17.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8.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19.“外研社杯国才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20.全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21.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

22.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23.重庆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4.“卓越杯”相关竞赛(物理、化学、英语等)

2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力大赛

26.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27.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28.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9.“外研社杯国才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30.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1.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3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33.重庆市公文写作大赛

34.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称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3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7.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38.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39.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注:超过5人以上的团队项目除负责人外,排名前五的参与人按70%计分,前十按50%计分,前二十按20%计分,二十名之后按10%计分。

学院认可的其他竞赛(II类)

注:特等奖的奖励分值由审核小组确定, 团队项目计分同


二、科创成果类


注:学术论文如有两个作者(单位署名重庆大学新闻学院,下同),两个作者分别按分值的60%40%计分,与本院老师合作发表的学生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如有三个作者,分别按原50%30%20%计分。核心期刊指北大核心期刊以及最新版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目录》中“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收录的期刊和各普通高校学报(本科及以上)。学术论文见刊计分。

三、公益成果类


注:全国荣誉称号包括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他国家级荣誉;省部级荣誉称号包括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市级荣誉。集体荣誉不计分。

 

备注: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等活动,并对其所获得的成果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分值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但奖励加分不得超过0.4分。细则中没有的重要国家级竞赛奖励由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

2.参加同类竞赛获奖和科创成果的附加分不累加,只计最高级别。

3.参加各级其它竞赛获奖、获得同级荣誉称号的附加分不累加,只计最高级别,加分项需要有可展示的成果如证书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