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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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

作者:

编辑:
董傲通

新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40%)、专业综合面试(40%)和外语测试(20%)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以及对专业领域内相关问题的学理分析等新闻传播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学术或业务能力以及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三、具体安排

1、报到地点:新闻学院(虎溪校区)201室

2、报到时间:3月15日14:30~16:30;

3、缴费:复试费150元/人,请报到时在我院203办公室缴纳;

4、考生见面会:3月16日8:45(新闻学院报告厅);

5、综合面试时间:3月16日9:00开始(地点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6、外语测试时间:3月16日9:00开始(与综合面试交叉进行);

7、综合笔试时间:3月17日8:00~11:00(新闻学院报告厅);

8、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17日12:00~15:00,15:30~18:30(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9、体检:3月18日—27日(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或3月20日—22日(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每日上午;要求空腹。

四、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此项仅针对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须在2019年3月15日前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至重庆大学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价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于2019年3月15日前先到我校研招办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成绩计算

以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的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最终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任何一科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董天策

成员:魏世平、张瑾、郭小安、欧阳照

秘书:刘念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272。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