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1
2017.03

作者:
新闻学院

编辑:
董傲通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我院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我院已录取推免生16人,其中学术硕士12人,专业硕士4人。学术硕士剩余指标7个,专业硕士44个,不包含“少高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40%)、专业综合面试(40%)和外语测试(20%)三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新闻写作、评论等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三、具体安排

1、报到地点:新闻学院(虎溪校区)201室;

2、报到时间:3月14日14:30~16:30;

3、缴费:复试费150元/人,请报到时在我院203学院办公室缴纳;

4、考生见面会:3月15日8:45(新闻学院报告厅);

5、综合面试时间:3月15日9:00开始(地点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6、外语测试时间:3月15日9:00开始(与综合面试交叉进行);

7、综合笔试时间:3月15日17:00~19:00(新闻学院报告厅);

8、体检: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提供如下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同学,必须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

2、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档案馆公章的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录取

以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的加权和作为考试总成绩,最终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最终录取名单,我院将及时在重庆大学新闻网站主页进行公示。

六、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长:董天策

成员:卓光俊、张瑾、魏世平

秘书:刘念

七、特别说明

凡参加过我院2016年7月学术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272。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