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3
2015.11

作者:
新闻学院 摄影:新闻学院

编辑: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新闻学院“传媒之眼”系列活动的通知

为繁荣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高学生的媒介素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将开展2015-2016学年“传媒之眼”系列活动,指导学生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参加学生可以个人为单位或三五个学生自由组合为一个团队,在指导老师的协助下独立完成视频版块和图片版块作品创作。

视频版块包括:电视专题节目策划与制作、电视纪录片拍摄与制作、微电影拍摄与制作;

图片版块包括:摄影报道与图片编辑、平面媒体广告策划与创作等。

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的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交流、展演、比赛等。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3月

二、参加人员及形式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参加活动学生可以单独或组队参加一个或者几个专题的作品创作,完成的作品要求原创。

三、活动主题

经活动主办方研究,决定不拟定具体主题,给一“关键词”并由同学们在此关键词可能表达的主题大范围下自行构思和拟定作品具体名称。

关键词——“新”

四、评奖形式

1、两个比赛版块各评选一等奖两名(组),二等奖三名(组),三等奖五名(组)。获奖同学将颁予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等级各项专业比赛或交流。

2、评选标准

(1)每项作品满分100分,按照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划取名次。

(2)每项作品按照现实反映程度,选手对该主题的认知程度,以及最终效果三个部分进行评分。三个部分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计入总分。

100-85分

85-75分

75-60分

60分-0分

现实反映程度

(30%)

对参赛主题把握准确,能够准确、清晰、客观、深入地反映事实

对参赛主题的把握准确,能够通过影像方式客观完整记录

对参赛主题有较好的把握,能较客观地反映事实

没有很好把握主题,或是没有正确地反映客观事实

认知程度

(30%)

能够深刻地把控相关主题,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贴近现实生活。

能够提出对该主题的认识,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并通过影像的方式表达

能够提出自己对主题的认识,但仍有提升的空间

没有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是对主题的认识程度不够

最终效果

(40%)

质量精细,内容详实,画面、整体设计、声音、(如有)与主题相符

质量精细,内容较详实,但画面与声音、整体设计还有待提高

质量一般,内容较详实,画面与声音、整体设计还有较大提高空间

质量一般,作品有较大幅度提高的空间

3、评委组成

新闻学院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教师和业界从业人员参与评审工作。

六、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请自行保留原文件。如因为版权而带来的法律问题有参赛同学自行负责。

2、参加报名的同学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2015年12月18日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助管处。若以小组参赛,则只需以小组组长身份提交一份报名表(附件2)。

3、2016年4月15日前将作品汇总至年级辅导员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6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15年11月09日

附件2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传媒比赛报名表

姓名

学院

学号

联系方式

参赛主题

参赛形式

是否小组参赛

是 □ 否□

小组成员信息

姓名

学院

学号

分工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拍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