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对公有财产的责任心,避免仪器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和丢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设备借用实行由相关责任人提出用机申请→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管理人员调配相关设备→借出设备→使用→归还的运作模式。
二、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分为学生课堂用机、课余用机和设备的租借。学生课堂用机是指在相关课时内,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性使用设备;学生课余用机是指相关任课老师根据课程计划,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相关创作而使用设备;除课堂用机和课余用机外,学生不论以何种方式使用设备都属于租借关系。
三、实验室设备借出时,先由双方经办人共同验机,以确保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均可正常使用,并在《仪器设备借用登记本》上登记、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实验室设备的归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程序:
1.由设备租(借)用人向实验室工作人员展示设备性能,在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均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方能注销借出登记。
2.到规定的时间设备未归还,实验室工作人员与设备借(租)用者联系,了解原因,无论设备属借用还是租用均收取超期费用,并减少一次借用机会。
3.借(租)出期间如出现设备丢失、损坏,借(租)用者必须进行情况说明,并填写《丢失、损坏设备登记表》,并照价赔偿。
五、本守则严格执行。违者令其停止实验,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