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校领导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际,开展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要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单位去调研解决问题。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校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2.加强基层联系。每位校领导联系2—3个学院,及时了解情况、沟通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报告学院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校领导要采取听课、走访寝室、走进食堂等方式经常与师生员工接触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减少陪同人员。书记、校长到基层调研,陪同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4人,其他校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2人。一般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要根据调研主题和内容确定组成人员,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二、热情服务师生
4.畅通意见渠道。认真落实校领导联系服务基层、专家、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干部等制度。完善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学术带头人、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类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等作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广泛征求并吸收师生员工的意见。严格执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规范校领导信箱的管理,及时处理和回复。
5.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放管服”改革。积极转变机关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公布服务指南,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
6.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处理师生员工来信来访,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师生员工申诉,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积极解决师生员工合理诉求。
7.减轻基层负担。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大力精简评比、考核和检查事项,确需开展的,须向学校党委、行政申报。
三、精简会议活动
8.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活动坚决合并,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外,一般不召开全校性会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严格审批每周会议及活动安排。校庆、院庆活动倡导用发展成就凝聚人心,面向本校师生和校友,一般不邀请党政机关领导出席。从严审批校内剪彩、奠基、启动、挂牌、签字等活动以及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成立会、论证会、评审会、研讨会及各类年会、论坛等;除学校统一安排外,原则上校领导不出席上述活动。举办国际会议、国际交流活动须严格按程序报上级机关审批。
9.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部门召开的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确需校领导参加的,一般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原则上不召开专项工作总结表彰会。
10.提高会议实效。坚持“民主、务实、高效”的新会风,会议应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议时间,力戒空话、套话。书记、校长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其他校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要紧扣主题,精心准备,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发言要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不要搞成工作汇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推行跨校区视频、网络会议。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加强对学校党委、行政发文的统筹,制定年度重点发文计划,规范重要政策性发文,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外,其他部门不得下发政策性、规范性、指令性公文。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简报,要明确主送单位,不得向全校普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印发范围。严格报文程序,不得多头报文。各单位一般不再编发纸质简报。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等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核,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时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提高办文实效,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日内印发。及时回复基层请示咨询事项,基层来文应严格按时限办理,对确有困难、短时间无法办结或需集中审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来文单位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文件简报不涉及保密事项的,一律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流转。
五、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批。严格出国(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不接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六、改进新闻报道
14.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优化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报道内容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增强传播效果。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确需报道的,同一场会议原则上只综合报道一次,书记、校长出席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出席的一般不超过600字。书记、校长到基层调研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只发短消息,一般不超过300字。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重庆大学新闻网站全面集纳校领导活动报道。涉及中央领导同志的报道严格遵循中央有关要求。
七、厉行勤俭节约
15.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等方面的待遇规定。领导干部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教师退休后,要及时腾退科研实验等公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
16.树立良好家风。校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参加大操大办,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17.节约公务经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上不发文具,不发无关材料资料,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未列入会议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其他单位承担。从严安排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食堂安排工作餐。按照国家外事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外事宴请。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强化节能意识,从小事做起,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八、加强检查落实
18.狠抓工作落实。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定期汇总并通报师生员工和群众来信反映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19.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定期对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对落实本办法的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机关党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20.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22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发的《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重庆大学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同时作废。此前发布的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