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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校爱校•新闻学院院训”书法作品征集的通知

2019-06-04 15:46:48     作者:新闻学院     


重大九秩,新院一纪。今年是重大新闻传播教育二十周年,是新闻学院成立第十二年,可谓新闻学院迈向新发展阶段的节点。新闻学院明确提出“好学求真,力行至善”作为院训,是学院人才培养理想的高度凝结,也是学院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必将激励新闻学子砥砺前行,追求卓越,成为社会栋梁,行业精英。为此,新闻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知校爱校•新闻学院院训”书法作品征集活动,以期进一步彰显重庆大学精神和学院风采。

一、征集对象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友好合作单位、重庆市各高校新闻学院、重庆大学全体师生及校友

二、征集时间

2019年6月5日—2019年9月30日

三、征稿要求

(一) 作品内容

活动参与对象需完成书法作品一幅,书法作品书写内容为新闻学院院训:“好学求真,力行至善”。如根据创作需要,需要解释文字装饰的创作作品、院训解释文字等由创作者自定。

(二) 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请寄投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章法形式为:横幅、斗方、条幅,中堂、镜心、匾额、扇面、题签、报头等。符合小品创作的用纸均可。创作章法符合书法章法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投稿数量

投稿数量一幅

(四)填写信息

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书体。

(五)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邮寄费用可选择“到付”,由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承担。

四、作品提交

(一)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二)投稿地址

1.重庆大学校外作品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新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01331,联系人:饶桐语 17754927135、徐文昊 13308340429

2.重庆大学校内作品

地址: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新闻学院201办公室,联系人:饶桐语 17754927135、徐文昊 13308340429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作品评选由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组织评审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社会组和学校组两组奖项。

社会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所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将择优为校方及院方收藏,并发放证书。

学校组设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所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将择优为校方及院方收藏,并发放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方除向有关应征者支付获奖参选作品的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参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传播该作品。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参选即视为认可前述条件。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团委学生会。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