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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2014年“短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1-05 10:25:25     作者:新闻学院 摄影:新闻学院     

各在校研究生:

根据重大校〔2013〕303号《关于支持研究生开展短期国际学术交流的意见》,重庆大学设立“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分设“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和“境外短期访学项目”,为研究生参与国际会议和境外短期访学交流提供经费资助,引导在校研究生更多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拓展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国际视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一)申报对象

重庆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且申请人已受会议主办方邀请进行大会或分会发言交流。

(三)资助金额

港澳台地区及亚洲国家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欧美澳及其他地区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评审结果确定。

(四)申报时间

每年分两个批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中旬,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下旬。逾期未能完成申报流程者,不能参加该批次评审。

(注:2014年本学期申报截止时间延展至:2014年11月15日)

(五)申报流程

1、填报《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将《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xjj506@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2014年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姓名+学号)

3、将《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文档,交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基地(研究生院506室)。

联系电话:023-65112440

国际学术会议项目QQ群:137184072

创新基地微信号:Inno-Base(欢迎关注)

二、境外短期访学项目

(一)申报对象

重庆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来华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出具已受境外大学邀请的函件,证明其参加1-6个月短期访学。

2、外语要求:有良好外语基础,能够满足访学交流需要。

3、课程学习及论文要求:项目完成后取得课程相应学分或毕业前发表高水平论文一篇。

(三)资助原则

1、遵循“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大学和学科师从一流的导师”的原则。

2、优先资助外语水平高、研究基础好、预期成效显著的申报项目。

(四)资助金额

资助范围为国际差旅和生活补助两类,差旅费按相应地区国际差旅标准资助,生活补助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相应研究生生活补助(CSC标准)的50%资助。专家评审同意立项后,学校将按以上标准确定项目资助总额。

(五)申报时间

每年分两个批次开展,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中旬,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下旬。逾期未能完成申报流程者,不能参加该批次评审。

(注:2014年本学期申报截止时间延展至:2014年11月15日)

(六)申报流程

1、填报《境外短期访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将《境外短期访学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qfx506@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2014年境外短期访学项目+姓名+学号)

3、将《境外短期访学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文档,交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基地(研究生院506室)。

联系电话:023-65112440

境外短期访学交流项目QQ群: 63307952

创新基地微信号:Inno-Base(欢迎关注)

附件1:“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报书

附件2:“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境外短期访学交流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1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附件4:重庆大学研究生短期访学交流项目(ISO)国家代码表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