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天策教授《新媒体与新闻传播机制创新》获第二十四届重庆新闻奖一等奖
编者按:2021年7月6日,重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公告,第二十四届重庆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共计360件作品获奖,其中特别奖1件,一等奖 64件,二等奖101件,三等奖194件。我院董天策教授《新媒体与新闻传播机制创新》获新闻论文一等奖。现全文发表,以飨读者。
新媒体与新闻传播机制创新
董天策
摘要:随着传播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媒体传播日新月异,新闻传播格局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应当在深刻把握“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内涵的基础上,推进新闻传播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事实核查机制,保障充分而多元的信息供给,力求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的有机统一,创新舆论引导观,以便把新闻传播工作做得更好。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传播;机制创新
新媒体是一个随着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而发展变化的体系。大体上,新媒体已经过三个发展阶段。一是门户网站阶段,以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为代表,二是社交媒体阶段,以博客、微博、微信为代表,三是智能传播阶段,以今日头条、视频传播为代表。门户网站产生了网络新闻,海量信息令人耳目一新,但传受关系并未改变,所以门户网站又被称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社交媒体的最大变化是用户生产内容成为常态,原来由传统媒体主导的内容生产变成所有用户参与内容生产,加上前所未有的互动性,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立体化网状传播。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以后,运用大数据数、人工智能、算法推荐而建立的技术平台虽然不生产内容,却掌握了汇聚所有内容而向用户精准分发的信息渠道,日益成为用户接触媒体、接受信息的主要平台,把新媒体传播推进到智能传播阶段,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
随着5G时代的到来,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物联网等技术的广泛运用,万物互联,人人皆媒,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新媒体传播必将开拓出更新更强的传播局面。面对新媒体传播越来越强的传播格局,不仅要积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而且要创新新闻传播机制,做好新闻舆论工作,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思想基础。
一、深刻认识“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的内涵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无论是要过互联网这一关,还是要把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前提都是要充分认识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在我看来,对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首先是最深刻的技术变革。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技术发明,互联网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的有机融合,其应用日新月异,不断迭代。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互联网使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着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的信息革命。这场信息革命不仅带来社会生产力自工业革命以来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并且正在重组生产关系,使人类社会真正进入信息社会的历史时代。
其次是最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应用和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不仅越来越广泛地融入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国际关系等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而且越来越成为各个领域巨大的变革力量,形成了诸如互联网政治、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社会、互联网军事等各个领域的崭新形态。“互联网+”正是主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社会发展的国家战略。可见,互联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基础性架构,重塑了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加速了全球化的历史进程。
最后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从信息交流与社会表达的角度看,互联网让人人都是信息的接受者和使用者,也让人人都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表达者,形成了前所未有的传播网络,带来纷繁复杂的信息内容,形成日益开放的言论空间。这样的变化过程,正好与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社会转型日益加剧、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等各种社会变革叠加在一起。而经济发展、社会分层、利益分化、矛盾凸显、思想多元、技术赋权的相互作用,势必使人们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喜怒哀乐、思想观点都在网络空间表达出来,形成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事实核查机制
前已述及,社交媒体诞生以来,用户生产内容成为互联网内容生产的全新模式。博客、微博、微信、微视频,让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成为现实。当所有用户都可以生产内容,特别是智能传播又快速将传统媒体、机构媒体、自媒体所生产的全部内容汇聚在一起,并且向所有用户分发,这就形成了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信息海洋、众声喧哗的舆论环境。
用户生产内容这一革命性变化,一方面给公民赋权增能,极大地拓展了信息民主,另一方面也带来不容忽视的各种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用户并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缺乏专业认知,加上一些自媒体或社会团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故意歪曲事实或任意裁剪信息,势必使用户生产的内容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甚至假新闻、谎言、谣言满天飞,导致人类传播进入一个不去追求真相而只管表达立场的所谓“后真相”时代。这样的信息舆论环境,对社会稳定来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健全事实核查机制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从新闻生产来说,事实核查(fact checking)起先是媒体的一种内部编辑机制和行业规范。1923年,《时代周刊》创刊不久就成立了历史上首个事实核查团队。1927年,《纽约客》成立了事实核查部。20世纪40年代,事实核查制度逐渐发展到欧洲。德国《明镜周刊》1946年成立之初就设立了负责核对新闻的档案部。到20世纪80年代,事实核查发展出一种新型样式,从评估大众媒体上政治广告的准确性而逐渐形成了事实核查新闻(fact checking journalism)。进入21世纪,伴随美国历届大选,诸多事实核查项目在大选前纷纷启动,使事实核查新闻发展迅速。2014年,美国新闻学会指出,“事实核查新闻以政客和影响他人生活与生计者为对象,由事实核查人员对上述人士(发表或被记录在案的)言论中声称的事实进行二次报道与探究。”到2010年前后,随着社交媒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针对社交媒体、自媒体所发布信息的事实核查更成为一种普遍需求。与早年内部编辑规范的刊前事实核查不同,针对社交媒体、自媒体所发布信息的事实核查是事后核查,并将结果公布于众,目的是澄清事实,辨别真假,揭示真相,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从2010年开始,我国一些媒体也启动了针对新媒体传播的事实核查。譬如,果壳网的“谣言粉粹机”、《人民日报》的“求证”、新华社的“网闻求证”、新浪微博中专门澄清微博谣言的“辟谣联盟”先后登台。2015年11月,腾讯新闻推出“较真”栏目;2017年底,该栏目升级为专业化的事实核查平台;2018年1月,腾讯推出微信新闻辟谣小程序“较真辟谣神器”,力求进一步降低辟谣和事实核查的门槛。
加强事实核查,是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传统媒体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借鉴西方国家事实核查新闻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大做强事实核查类栏目。新兴媒体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像腾讯那样大力建设专业化的事实核查平台。此外,还可以借鉴“世界社交媒体情智机构”Storyful的做法,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把事实核查发展成为传媒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事实核查的专业化制度化建设。
三、保障充分而多元的信息供给
新媒体传播时代,技术不断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在全球快速流动,整个地球都成了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在这样一个日益开放而又错综复杂的信息环境中,要有效引导舆论,不仅要加强事实核查机制的完善,而且必须保障信息供给的充分与多元。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信息公开的方针政策。1980年,国务院《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指出,“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报道,不得隐瞒和歪曲”。1987年,中宣部《关于改进新闻报道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和灾难性事故,应及时作报道。”1996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实行政务公开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2007年,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当代中国的信息供给逐渐开放,日益多样。特别是2003年的非典报道和2008年的汶川地震报道,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公开与信息供给的空间。
然而,正是在2003至2008年间,社会各界对“危机管理”“应急管理”“危机传播”“风险传播”等问题高度重视:法律层面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务层面普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学术层面深入研究“危机管理”“应急管理”“危机传播”等问题。不论“危机管理”还是“危机传播”,都是既要信息公开,又要控制局面,其实是在有效控制前提下的信息公开。尽管党和国家一直强调要完善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譬如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且不断开展信息公开与新闻发布培训,但近年来的实际情况却是,新闻发布越来越成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公关手段,出现了信息供给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足的现实。
权威的信息供给不足,自然就给社交媒体、自媒体留下很大的传播空间。面对错综复杂的现实问题,社交媒体、自媒体难以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调查报道等深度信息。应当说,调查报道等深度信息的供给,本来是传统媒体的专业优势。然而,在转型与融合、资金与经营等各种现实压力之下,传统媒体的调查报道却呈现出不断弱化的趋势,调查记者纷纷离开,使不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未能得到深入的报道,这就为假新闻、谎言、谣言满天飞留下了空间。因此,要有效引导舆论,党和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传统媒体要提供更多更好的调查性报道、分析性报道等深度报道,保证充足而多元的信息供给。
四、力求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的有机统一
早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从此,“舆论监督”成为此后历次党代会政治报告以及其他中央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建设,舆论监督已经与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
2016年,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少人片面理解正面宣传,片面强调传播正能量,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对立起来,把舆论监督看成负面新闻,千方百计地阻扰、压制、打击舆论监督,使舆论监督步履维艰。这些年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有所弱化,在一些重要问题上缺乏及时的报道与批评,或是报道与批评不力,以至于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网络热议,甚至形成网络舆情。一旦形成舆情,又强行管控。其结果,自然是越管控越难开展舆论监督。
应当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是保障党和国家政治正确、方针政策执行到位的重要手段。舆论监督是对实际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加以报道和批评,目的是纠正偏差,解决问题。所以习总书记说“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在建设人民民主的进程中,舆论监督是反映民心民意的“晴雨表”,监控公共权力运作过程的“电子眼”,捍卫公共利益的“守望者”,预警社会腐败现象的“警报器”,对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媒体传播时代,要有效引导舆论,尤其要重视舆论监督,要把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有机地统一起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并且把“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作为“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的两个基本工作面向,这就为当前更好地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创新舆论引导观
重视舆论引导,是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的优良传统,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舆论工作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面对新媒体传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结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创新,全面创新舆论引导观。
所谓“舆论引导观”,就是舆论引导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就是要把对舆论引导的科学认识、操作路径、方法举措、经验教训的探讨上升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加以研究,形成既有理论高度而又切合实际的思想观点,让舆论引导走向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论自觉,从而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开创舆论引导新局面。
创新舆论引导观,首先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舆论引导的论述加以系统梳理,全面总结,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内涵,形成研究和创新舆论引导的理论指南。其次要对我党近百年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得失,权衡利弊,为当前舆论引导工作提供历史镜鉴。再次要对舆论引导实践中的一些方式方法进行理论反思,探讨其操作手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从而不断进行改进与创新。譬如,“舆论对冲”的做法究竟是有效引导了舆论,还是加剧了舆论的分裂,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要深刻认识到,舆论引导总是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社会舆论的引导,总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对待,掌握时机,精准施策,千万不能经验主义,更不能教条主义。因此,不论是创新舆论引导观,还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辩证法的学习与领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原载《新闻界》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