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重庆大学 | 加入收藏

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3-05-13 16:17:37     作者:新闻学院 摄影:新闻学院     

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各级纪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宝鸡市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不准”》,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制度创新、过程监督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严明

党的政治纪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开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强化廉政教育,提升反腐倡廉意识。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十个不准”。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考核。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为重点,不断改进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廉政理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的作用,扩大影响,增强效果。以廉政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开展相对集中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十个不准”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八项规定”及《廉政准则》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深化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宝教发﹝2013﹞20号《关于印发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抓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共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为准绳,认真开展“六治六提升六争当”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廉洁政治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为民理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典型案件剖析活动,教育领导干部和党员恪守党纪国法,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使领导干部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使广大党员成为践行党员先进性的模范。

(三)强化师德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有效途径。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对工作敷衍、不负责任的教师要严肃批评;对不尊重学生人格、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冒领、套取、骗取及违规发放教育资助资金的现象要坚决杜绝。由于学校管理不力,教师违反规定比较普遍,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丰富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面向教职工积极开展廉洁自律、职业道德及诚信教育,面向学生广泛开展诚实守信、规范守则、诵读经典教育。通过观看廉政影片、参观廉政文化宣传栏、警示教育及中小学生廉洁教育书法创作等多种形式,高唱反腐倡廉正气歌,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促进廉政文化建设走向深入。不断探索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深化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内涵,积极引导学校创建“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典型引导作用,确保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各中学、中心小学全面开展。

二、执行党纪条规,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一)落实《规定》,改进作风。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市委“十个不准”,从自身做起、从现在抓起,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学校(单位)干部作风转变。要把贯彻“八项规定”、“十个不准”作为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查找存在问题、不断完善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学习《准则》,严明纪律。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八个方面“禁止”、52条“不准”和“五个严禁”。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三)信守《公约》,廉洁自律。要切实履行《千阳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约》,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从遵守《准则》、人事纪律、招生政策、财经制度、项目管理及廉洁奉公等方面严格要求,防微杜渐,树立教育人的良好形象,并将领导干部遵守《公约》情况将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年度考核。强化问责力度,对违反《公约》规定的,依照《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规定予以处理。

(四)民主测评,接受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及《千阳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约》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干部从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接受监督、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通过测评对领导干部检查考核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综合定性,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任前考试,严格管理。依照以往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在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中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活动,做到防患于未然,以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抓住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一)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积极推行财务兼管、政府采购、政务(校务)公开、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情况四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切实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加强行政经费使用管理,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得发放津贴补贴。对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坚持政府采购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千阳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依法实施采购。各单位、各学校办理采购项目,首先要根据学校需要和项目需求,列出采购清单,注明采购用途,填写《千阳县政府采购申请表》,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经财政局统一审批后实施,接受职能部门监督。

(三)坚持“十项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学校项目建设中,依照《千阳县中小学灾后重建工程管理办法》和《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十项制度”(即:项目流程管理制度、投标企业审查制度、拦标价审定公示制度、项目建设督查考评制度、项目建设变更审批制度、同校多个项目承建人单选制度、项目建设月报制度、项目建设施工记载制度、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工作“三挂钩”制度),加大投资力度,规范项目运作,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促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四)严格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遵照国家学生资助管理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蛋奶工程”、营养餐、困难学生救助等工作,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按时入学。要继续强化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对被举报查实有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等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学校主要领导,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并给予纪律处分。继续组织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专项督查,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五)健全公物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各学校要严格遵照公物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公物总帐,各分管部室管理人员建立分帐,各负其责,责任到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好公物的使用及管理,并要认真履行人员调整后的公物移交手续,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晰,充分发挥其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使用安全。

(六)深入推行党务(校务)公开,规范权力正确运行。把推行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拓展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制度建设,大力提高教师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制度,召开教育系统党务(校务)公开研讨会、现场会,大力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党务(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全面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深化制度创新,着力推进源头防腐

依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在贯彻执行省、市纪委15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推行‘三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考评公开)、落实‘四流程’”(议事决策、项目管理、人事调配、物资采购流程)、实行“一问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狠抓“六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思想落实、调查落实、处理落实、效果落实)制度体系,深化制度内容,拓展适用范围,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和落实效果,县局将对“3416”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查资料、查过程、查效果,用制度建设的优秀成果去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把加强学校食堂资金安全规范化管理作为2013年制度创新的重中之重,探索建立食堂管理一支队伍(膳食委员会)、完善原材料进货查验登记一本台账、规范财务核算一套办法、形成公开公示评议一套监督机制的“四个一”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事,加强督查,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切实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旗帜鲜明地坚决维护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教育经费管理和项目建设、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蛋奶工程”、学生营养餐、困难学生救助、困难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等民生工程,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伤害。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在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的同时,也要立足于超前防范,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上级对纪检信访工作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保障教育平安稳定。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做到有案必查,切实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中的警示教育作用。